情人节的夜空中,有星星,亦有月亮。
从厨房吻到客厅,又从客厅缠到卧室,等方辰乖乖躺到了床上,半眯着眼睛准备任人宰割时,童朗却停下了动作。
“嗯?怎么了?”
“我先去冲个澡。”男人说着在她脸上啄了一口,“别急,很快的。”
“谁急了?”方辰说着又给了他一脚,“洗干净点!”
进了浴室,看见架子上那瓶沐浴乳,童朗却有些犯愁了:这会儿除了这个,好没有别的选择了啊……那就勉强用用吧!待会儿拿水多冲冲,她鼻子不一定有这么灵的。
童朗这回还真就想错了——方辰的鼻子,就是这么灵。
“童 - 朗!你居然偷偷买了这个!还自己用上了!这可是女用沐浴乳!”女人说着就开始锤男人的胸脯,“我打死你个变态!我打死你!打死你!”
恼羞成怒的某变态手上一用力,直接将方辰调了个个儿,让她背朝上被压在自己身下。
“打谁呢?骂谁呢?还反了你了!”
童朗不轻不重地在她臀上抽了几下,又道:“这就变态了?那今天我就带你开开眼,让你看看什么叫真变态,嗯?”
不过一句玩笑话,却将两人的心都撩得动了动。
方辰被他压得难受,想翻身反抗,最后却碍于力量差距悬殊,只能扭来扭去。这无用功,反倒是正和了男人心意。
看着她在身下无力的反抗挣扎,童朗的脑子里,都突然间有浓雾慢慢聚集:不能放了她,不能放了她,不能放了她……
鬼魅一般的声音在他耳边不停地循环往复,他眯了眯眼,突然就勾唇一笑。
那就……把她也拉下去。
将女人的双臂用一只手制住,童朗随手拿了根领带,利索又冷酷地将它们缠绕,收紧,然后系在了一起。
“你干嘛?!放开我!”
方辰人趴在床上,一边用手肘撑着自己,一边将腕部靠近嘴边,试图用牙齿解开绳结。
“放开?那可不行。”
童朗用手将她的脸掰到侧边,低头吻了吻,然后强行将那双被缚住的手拉到头顶,低声喃喃:
“我不会再放开的。方辰,方辰,星星,我好想你……你想不想我,想不想我?你也想我对不对?你想我的,你爱我的,你说你要陪着我的……”
方辰用余光看着他如墨的眼和似笑非笑的脸,听着他失心一般的自言自语,心里突然有点点害怕:童朗……果然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啊……
但等恐惧消散,她心里留下的却是心疼:被黑夜折磨太久的人,又怎么可能还像以前一样坦荡光明?
她爱他,她要接受他的一切。
“童朗,我也想你,很想很想得。”方辰说完,用手肘将自己的上半身支起来,回头看他,温温顺顺,不再挣扎。
得到女人的回应,童朗立刻将身体贴上了她的脊背,然后把脸搁在了她的肩膀上,搂着她笑了起来。
“乖!你别怕,我……不会伤害你的。”
童朗确实没伤她,他只是没收住力。
他刚进去那会儿方辰还能勉强招架。但当男人带着点癫狂发起冲击时,她开始不止一次地死去活来——死在若有似无的恐惧中,死在献祭于神魔的荣光下,死在起伏绵延无穷尽的欢愉里。
她的声音支离破碎,他就用唇舌将它们拢到一处;她的神志摇摇欲坠,他就用穿刺让她回过神去;她努力迎合,他就尽情驰骋,愈发肆意;她撕咬踢打,他就一鼓作气,攻城略地——哪怕她求饶也绝不停息。
终于熬到战役结束,凯旋的将军将俘虏困在掌心,摩挲把玩。看样子,似乎还有点意犹未尽……
“帮我解开,疼。”
待情绪平复,方辰抬头用脸蹭了蹭童朗的胸口,看着他,眼睛眨啊眨。
对上清澈的星光,童朗的眼眸霎时间恢复了清明。
他慌忙起身,手忙脚乱地帮女人解开绳结——两截纤细白皙的皓腕上,因束缚产生的红痕触目惊心。
“我、我刚才……方辰,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……”
童朗轻轻捧着她的手腕,神情几近崩溃。
“还好啦。以后我不乱动,这样你就不用再拿绳子绑我了。”
“你……是不是吓到了?”童朗半跪在床边,细细地给方辰涂着药膏,表情颓然又凄苦,“我以前不这样的,我……你要是后悔了,我不拦着你。”
“我不后悔。”方辰将腕子抽出,然后抬手捧住他的脸,“你这是苦头吃多了,见到点好的就收不住,我当然不怪你。当然,我这人嘛……很甜的,所以只要有我在,你就不会苦了。”
“我这么一个烂人,你还喜欢?”
“喜欢。你什么样我都喜欢。”方辰搂住童朗的头,让他靠在自己怀里,然后轻嗅着他的发,“以前的我喜欢以前的你,现在的我,就喜欢现在的你。”
“笨蛋。”
“诶?”
“笨蛋!”
“诶!”
一问一答,一呼一应,两个笨蛋紧紧地抱在了一起。
她甜如蜜,她能让他不苦。
她也亮如星,是他在暗夜里行走时,抬头唯一能看到的光。
窝在被子里,童朗搂着方辰,将她的手搭在自己胸口上,时不时就拉起来亲一亲,嗅一嗅,没完没了,自顾自玩的不亦乐乎。
“你够了啊,我好困,想睡了。”方辰无情地把手抽了回来,翻了个身,“哦对,都这么晚了,你明天早上再去买药吧?应该来得及。”
药?
童朗有些犹豫,但最后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:“你不需要吃药。我……做了个小手术,以后不会有这方面的问题。”
闻言,方辰心里一惊,条件反射般地回头看了他一眼。
“看什么?这手术完全不影响功能的,你放心。”
“……谁想这些啦!我是说,其实我可以吃那种长期的避……”
“这是我的事,让我来。”
“这也是我的事。”
“别争这些了。”童朗又把她捞到了身侧,“你刚刚也验货了,我在这方面绝对没有质量问题。所以……一经验收,就概不退换了啊。”
方辰笑他没个正形,但是笑完,还是觉得胸腔憋闷不已:还好自己死皮赖脸地缠上他了,不然童朗要是一个人……以后还得默默吃多少苦头进去?
清晨的时候,方辰又被“虫子”给咬醒了。而且这虫子不知去哪儿学坏了,居然专挑她敏感的地方下口。
“干嘛啊……大周六的,我这还没睡够呢……”
和那天一样的懒散鼻音,让童朗兴趣大增:“你把眼睛闭着,继续睡。不用管我,我自己来。”
他说着就又把头埋进了女人的胸口。
“……”
无法,方辰只得闭着双眼,任由这个人在她半梦半醒之间,将自己搓圆揉扁、拨来弄去。
直到被抱进浴缸里,她才清醒了一些。
“醒醒,别低头,呛着了要。”童朗一边说着,一边给她细细清洗,“也不知道该说你心大,还是能睡。”
“我后悔了。”
方辰突然没头没尾地来了一句。
“嗯?”
“我说我后悔了,我不想和你好了。我要回去,在这儿都没法睡觉。不是人过的日子。”
“后悔?来不及了。”童朗轻轻扣住她的下巴,“再说,你回哪儿去?别忘了,那边也是我的地盘。”
“那你昨天还说……啊,果然!男人在床上说的话都不能信!”方辰挣扎着就要起身。
“你才知道?我昨天说的那些都是哄你的。进了我的门……就别想出去。”
“那我重新找房子去!”
“你找哪儿我买哪儿。”
“你有病啊?”
“我还真有病。药还在桌上放着呢,要不拿给你看看?”
“你……!”
方辰腾地从浴缸里站起,然后跨了出去。童朗跟上,用浴巾将她裹紧,从后面搂住。
“喂!是你挖坑给我跳的。我现在掉进去,爬不上来了,你得负责的啊……怎么能……说走就走的?”
他把下巴搁在女人的肩膀上摩挲,语气是三分委屈,七分耍赖。
“我、我挖什么坑了?”
“别装了。你不是傻子,我也不是傻子。我们……都不是好东西,互相挖坑,互相算计,天生一对的坏东西。不是么?”
方辰笑出了声:“那照你这么说,咱们俩就该绑一起,到死都不分那种。省得祸害别人去!”
“到死不分?好,那一言为定。”
“一言为定。”
……
一般来说,有十几年没有正常朝夕相处过的两人住到了一起,自然还是要重新磨合的。
何况时间和境遇已经将曾经那份纯白天真,都磨成了沫儿,变成了粉,化作一缕烟飘到了不知哪里去。
但好在,现在的童朗和方辰,一个深情温柔却黑进骨子里,一个甜腻乖巧但坏到心里去——倒是绝配。
某天早上,童朗的公寓。
“你还是穿深色好看。站在衣橱前,只穿着件睡衣的方辰在那儿挑挑拣拣半天,给童朗配了一身黑,“这套,再架上那副茶色镜片……哇,禁欲系!斯文败类!”
偶尔还带点小病娇。
喜欢死了!
“斯文……败类?”
童朗把这几个放在唇舌上咂摸了一遍,笑了笑,然后将方辰困在柜门和自己的臂圈里:“可我怎么记得,以前有谁说我最适合白色的啊?怎么,我现在配不上了?成败类了?嗯?”
说着,童朗用单手就利落地把自己身上的藏青色浴袍扯掉,低头要去吮方辰的唇。
“既然还有时间,那我就来败类败类好了。哦对了,我可不喜欢什么禁欲。我比较喜欢……纵欲……”
男人耍起赖来,女人都要认输。
方辰可不想“早锻炼”,她用手抵住这人胸口,笑得一脸谄媚。
“是白色配不上你!寡淡又没内容,完全衬不出你的气质!至于败类不败类的……男人不坏女人不爱,懂吧?”
“啊?哦……”
趁这人愣神,方辰捧起他的脸吧唧亲了一口。
她身上撒糖,嘴里酿蜜,做出来的动作、说出来的话,皆是甜滋滋的,最能哄人。
果然,童朗瞬间就乖乖地换上了她挑的黑色羊绒衫,和一条深灰色薄花呢长裤。哪还有半点刚才那种压迫死人的“败类”气质?
就是个要骨头的狗狗嘛。
穿好自己的衣服后,这人抱起方辰往床沿上一放,开始进行以前从未暴露出来的那个‘怪癖’——给她穿衣服。
从内衣到打底,从毛衫到绒裤,从外套到耳罩,他都细心给方辰穿戴好,最后最后,还将她的裤脚塞到了袜子里。
“以后不准露脚踝了!等老了得风湿,坐轮椅上起不来连广场舞都跳不了。多惨!”
絮絮叨叨,琐琐碎碎,事无巨细。
直到用一个大围巾将方辰的脸都包了进去,童朗才安心的带她出了门。
“别的男人都是热衷于扒衣服,怎么到你这儿就反过来了?像养闺女似的,精细。”
说完这话,方辰突然心里一咯噔:在这人跟前提什么闺女不闺女的啊?她真是没脑子!
童朗果然停住了脚步。
“我之前……确实很想要个女儿,长得像你小时候那种,白皮肤大眼睛,很聪明,还有点小鸡贼。”
男人的声音很平静,说完还自己笑了笑,就像在谈一件和自己不相关的事。
但方辰却像被人塞了颗没熟透的枣在嘴里,酸得想掉泪。
“那你就把我当闺女养?我跟你讲,小时候院子的那些叔叔可都是很喜欢我的!我干爸很多哦!”
“我没那种癖好,你是我女人,不是别的乱七八糟的。我只是单纯地想照顾你,做这些事情……让我挺有成就感的。”童朗说着,握了握方辰的手,“当然,你要是觉得奇怪就告诉我,我尽量改。”
“不用改。”方辰回握住他,“我也喜欢照顾你。咱们礼尚往来,都不亏啊。”
当两人手牵着手站在蒋邦达面前时,这个在人前时刻都保持着得体与威仪的企业家,居然直接红了眼圈。
“邢小姐……不,以后我就叫你辰辰吧!叔叔今天很高兴,很高兴。叔叔谢谢你!”
蒋邦达说着就拿起纸巾拭泪。
一时间方辰心里也有点触动。虽然这人不算是个合格的父亲,但好歹也是童朗在这世上为数不多的亲人之一。以后有机会,她肯定也要多来看望他的。
“今天叫你们来,是想让你们替我去参加小茉的婚礼。”蒋邦达的情绪已经平静了下来,“我不反对她的选择,但也确实做不到亲自到场见证。但小茉毕竟是我女儿,她的婚礼不能没有亲人送去祝福。你们顺便帮我带个话,告诉她,爸爸……永远爱她,但她自己选的路,还是要自己走下去。”
从蒋邦达的住处出来,童朗和方辰都没有说话。
提前下车后,两人散步回了家。
方辰碰到童朗就露出了真身。麦芽糖做的女人,甜腻又黏糊,走路的时候几乎是将半个身子都挂在男人的胳膊上。
“你干脆挂我脖子上好了,树袋熊一样。”
男人嘴上嫌弃,心里欢喜:有她在,还真是一点苦都尝不出来了。
真好。
两人半是依偎,半是搀扶,一路走得很慢,很慢。
方辰一边走,一边想像:
小茉和景岚的婚礼会是什么样的呢?两人都穿白纱吗?有没有甜品台和香槟塔?场地里会不会缀满了鲜花?
但无论如何,她们肯定是幸福的。
方辰突然有点期待起自己的婚礼来。
她好想成为新娘,好想穿上白纱,好想戴上童朗递来的戒指,然后对他说:
“我愿意啊。”
作者有话要说:
日更4000,病娇系码字,用s发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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